XX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7 信用评价及信息公开
7.1按照省厅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及市场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公司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专人、专岗、专职,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保证项目信息公开,内容齐全、完整、准确、规范,录入上传及时。要认真开展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对从业单位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等进行评价。7.2 项目办按省厅信用评价相关要求,依据现场管理情况,不定期(每月至少1次)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初步)信用评价。每季度由技术质检部牵头,与项目办、计划财务部、纪检监察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组成信用评价小组,严格按照省厅、省局文件要求,对主要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项目办的初步评价结果按60%的权重纳入对应的检查项目得分中,技术质检部汇总评价结果,并按时上报省局。
7.3 技术质检部牵头,项目办配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厅、省局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省厅网站录入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重大工程的信息录入、发布、公开工作。
7.4 认真、及时完成省局养护管理系统专项工程(目前仅为公路养护工程)方面信息的录入工作,主要分工如下:
招标信息、项目信息、信用评价、验收、督查考评由技术质检部负责录入;
养护专项工程批复、进度计划、进度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由养护工程部负责录入。
因信息录入工作有时限性、先后性,如果因前道工作录入不及时而引起后序工作无法录入,将追究前道工作录入人的责任。
8 廉政建设
8.1 公司建立廉政工作机制,招标工程需报知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招标文件会审、抽取专家、开标、评标、公示等全过程公司纪委须派人参加监督,并建立廉政档案。8.2 合同签订过程纪委应进行监督,并建立廉政档案; 承办部门负责在开工前到纪委进行工程登记,填写工程廉政档案登记表;同时提交廉政合同原件和施工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关会议纪要等;
8.3 施工过程中,公司纪委要对工程廉政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具体情况更新工程廉政台账;
8.4工程交(竣)工验收时,公司纪委派人参加监督。
9 附则
9.1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单位规定有冲突之处,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规定执行。
9.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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