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高速公路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1.1 为规范我公司招投标工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以及公司《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财政厅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我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范了我公司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促进我公司招投标工程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本办法仅规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具体招标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核准进行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试验检测、监理等项目及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方式为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
2 职责与权限
2.1技术质检部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工作;
(2)负责组织法定招标项目以及省财政批准为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审查、修改;
(4)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上级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理有关手续等;
(5)参与合同谈判,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标准合同文本;
(6)参与合同审核。
2.2项目建设办或工程承办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办,关于承办部门的定义详见“公司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参与者,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编制和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提出详细专业技术要求;
(2)负责提出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等;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参加项目招标开标、评标会议;
(5)主持合同谈判会议,草拟谈判事项;
(6)负责组织非法定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经山西省财政厅核准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形式的,由项目办牵头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2.3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1)审核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财务条款;
(2)开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收款收据,对符合退还条件的款项按时退还;
(3)参与合同谈判会议;
(4)参与合同审核;
(5)按要求向财政申请招标方式、合同备案、招标情况备案等。
2.4公司纪委监察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并参与合同谈判。
1.2 本办法规范了我公司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招投标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促进我公司招投标工程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本办法仅规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程序,具体招标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3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核准进行招标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试验检测、监理等项目及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方式为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项目。
2 职责与权限
2.1技术质检部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工作;
(2)负责组织法定招标项目以及省财政批准为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
(3)负责组织编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审查、修改;
(4)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上级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理有关手续等;
(5)参与合同谈判,根据招标文件提供标准合同文本;
(6)参与合同审核。
2.2项目建设办或工程承办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办,关于承办部门的定义详见“公司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参与者,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编制和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提出详细专业技术要求;
(2)负责提出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等;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参加项目招标开标、评标会议;
(5)主持合同谈判会议,草拟谈判事项;
(6)负责组织非法定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经山西省财政厅核准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形式的,由项目办牵头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2.3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1)审核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财务条款;
(2)开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收款收据,对符合退还条件的款项按时退还;
(3)参与合同谈判会议;
(4)参与合同审核;
(5)按要求向财政申请招标方式、合同备案、招标情况备案等。
2.4公司纪委监察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并参与合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