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
第三章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参照上级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和办法, 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及文件材料形成特点及时收集,保证竣工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归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凡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材料的收集,然后由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其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文件材料。
第九条 项目准备阶段文件材料的收集
(一)立项、审批文件材料(业主收集)
1. 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评审文件材料;
3. 项目评估文件材料;
4. 环境预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
5.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 投资计划书、设计任务书及批复文件;
7.其他文件材料。
(二)设计基础材料(按照设计合同,由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供,并由业主收集)
1. 设计、勘察报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
2. 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
3. 重要土、岩样说明;
4. 水文、气象等其它设计基础材料。
(三)设计文件(业主收集)
1. 方案设计;
2. 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3. 施工图设计及审批文件(包括电子文件);
4. 设计变更及批准文件;
5. 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来往文件、会议纪要;
6. 设计评审文件;
7. 公路用地图;
8. 上报及批复的工程概算、修正概算、工程预算。
(四)工程管理文件材料(由业主收集)
包括了工程开工前各参建单位的来往文件、征地拆迁、招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
1.建设单位(业主)与上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内部往来文件材料。
2.征地拆迁文件材料
(1)建设用地选址意见及红线图;
(2)批准文件(征用土地的报告、批复、建筑红线图、界桩表);
(3)公路建设用地呈报表;
(4)征地、拆迁数量明细表及土地使用证;
(5)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合同、协议书;
(6)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声像材料;
3.招标方案文件材料
(1) 最终审定的招标方案;
(2) 招标方案审定及报批文件材料;
(3) 招标通告。
4.资格预审文件材料
(1) 递交的、审定通过的资格预审文件材料;
(2) 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文件材料;
(3) 资格预审报告及有关的文件材料;
(4)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5.招投标文件材料
(1) 招标文件审查及报批文件;
(2) 出售招标文件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所携带的介绍信(或授权书);
(3) 标前会议安排意见,签到记录,标前会议纪要;
(4) 补遗书;
(5) 递交投标文件记录,投标文件正本;
(6) 开标会议安排意见,签到记录,开标记录(签字原件)及有关声像材料等。
6.评标及合同文件材料
(1) 评标安排意见;
(2) 清标工作文件材料;
(3) 评标报告(签字原件)及澄清等评标文件材料,评标结果报批文件;
(4) 中标通知书;
(5) 合同文件(承发包及委托合同、协议书、租赁合同等);
(6) 技术规范的补充文件和修改文件。
第十条 施工阶段文件材料的收集
(一)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在施工阶段形成的行政管理、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进度计划、设计变更、合同管理、费用支付、中间交工验收、财务、科研课题等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电子、声像等文件材料。
(二)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在施工阶段形成的综合管理文件,包括行政管理、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进度计划、设计变更、合同管理、费用支付、交工验收等各项管理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施工检测记录、试验报告、中间交验证书、报告、质量检验评定表、竣工图、表、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文件材料。
1.综合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
(1)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包括项目经理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项目人员变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办法、会议纪要、劳动竞赛、考评结果、奖惩文件、施工总结等方面内容。
(2)质量技术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图纸审查,技术交底、导线点、水准点、断面复测、施工要求,施工方案的申报及批复文件;试验室资质批复文件,测量、试验仪器、拌合楼检定证书、张拉机具校验证书、阶段性检测结果,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施工质量责任卡、施工日志等文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关于质量方面的巡查通报、通知及回执、监理工作指令、停工、返工、复工令。
(3)安全及文明施工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文明施工,防汛工作,文明施工巡查通知及回执、监理工作指令、停工、复工令。
(4)进度控制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开工令、总体开工报告及批复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上报的年、阶段、月计划或调整计划、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月报。关于进度控制的巡查通报、通知、监理工作指令、停工、复工令。
(5)费用支付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工程计量证书、支付报表、工程量清单台帐及工程数量批复单、分项工程计量台帐、索赔文件等。
(6)合同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范围:
包括材料供应、机械租赁、指令性分包 分割合同或协议、 合同变更等。
(7)设计变更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设计变更、费用变更及支付等。
(8)交工验收文件材料的收集
合同段质量检验评定表,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材料等。
(9)声像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反映建设过程重大活动、原地形地貌、不良地质、隐蔽工程、施工工序、重大事故、工程竣工的照片、录音、录像材料等。
2.施工文件材料(检测、试验记录等)的收集范围:
包括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技术交底;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连接线、过境线工程、引线、改河、改线工程等的施工检测、试验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原材料料源、配合比、标准击实;交工验收报告及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
房建工程文件材料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中“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收集。
(三)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进度计划、设计变更、合同管理、费用支付、交工验收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工程检测记录、原材料抽检、试验报告、中间交验证书、报告、质量检验评定表、电子、声像材料等。详细内容见附件2。
1.综合管理文件材料的收集
(1)行政管理文件材料
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等监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文件、声像材料、监理工作月报、年报。
(2)质量技术文件材料
主要收集内容包括:图纸审查;导线点、水准点、断面复测;施工方案的报批文件;测量、试验仪器、拌合楼检定证书;张拉机具校验证书、阶段性检测结果;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监理指令、停工、返工、复工令、质量巡查通知及回执、施工质量卡等文件材料。
(3)进度控制文件材料
包括年、月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报表等文件材料,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通知书、其它有关进度的文件材料。
(4)费用控制及支付文件材料的收集
有关索赔费用的文件材料、有关计日工问题的文件材料,有关单价调整及国家物价调整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动的文件材料,有关暂定金额使用情况的文件材料,计量证书、支付报表、工程量清单台帐以及分项工程计量台帐、工程数量批复单,其它与工程费用有关的文件材料,工程单价分析等文件材料,监理支付月报表。
(5)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材料的收集
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及费用问题的报批文件材料、图表等。
(6)工程验收文件材料的收集
监理工作报告及监理总结等文件材料,有关工程验收的文件材料。
2.工程检测文件材料的收集
(1)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机电、房屋建筑、连接线、过境线、引线、改河、改线工程等的监理现场抽检记录、试验报告、记录;旁站记录;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交工验收报告等文件材料。
(3) 原材料料源、配合比报批文件材料、原材料抽检试验记录、报告。
(4) 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文件材料的收集(业主收集)
1.通车典礼会议的通知、议程、领导讲话、总结等文件材料。
2.交工验收会议的通知、议程、领导讲话、名册、报告、总结等材料。
3.交工验收报告汇集、检测报告、质量鉴定书等。
4.竣工验收会议的通知、议程、领导讲话、名册、报告、总结等材料。
5.竣工验收报告汇集、检测报告、质量鉴定书等。
6.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审计等文件材料。
7.缺陷责任期形成的文件材料。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文件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公文应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二)文件材料应做到字迹清楚、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不允许出现手签印章。对于文件材料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和破损的,应粘贴、裱糊或折叠,图样的标题栏露在右下角。声像材料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采用不可擦除型CD格式的光盘。
(三)文件材料应采用耐久性强(如碳素墨水)的材料书写。禁止用圆珠笔、铅笔等不耐久的字迹书写文件材料,禁止使用红色墨水等易褪色、易扩散、不易长期保存的材料书写。对于用复写纸、热敏纸(传真件)记录工程项目相关事项的文件材料应另附一份复印件。
(四)文件材料的纸张应采用韧力大、抗折、耐酸,能够长期保存的纸张,采用50g/m2以上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70%以上,韧性好,不洇水的纸张。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纸,一般为A3幅面(297mm×420mm)。大于A3幅面的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或A3幅面,图标栏露在右下角。
(五)文件材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等必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
(六)案卷厚度一般不超过3cm ,装订前应去除金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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