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2016-7-11)
5 应急工作保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工作,根据所辖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分别制定除雪防滑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方法,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应对各种雪情。
(2)根据以往降雪情况、除雪防滑经验、交通状况,摸清底数,确定重点除雪防滑地段,如桥面、陡坡急弯、背阴处等,储备必要的防滑料,做到日常养护与除雪防滑相结合。
(3)各单位要以养护部门为主,建立除雪防滑队伍,一旦有雪情发生,即可投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4)各单位要保证除雪设备的完好,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融雪剂和防滑料等物资。同时与当地物资供应和机械租赁单位建立协议关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保证除雪机具随用随到、融雪物资来源不断。
(5)各单位要保证在冬季预留一定数额的除雪防滑专项资金,用于临时租赁社会除雪机械、机械维修、增购融雪和防滑物资等。除雪防滑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6)车辆在执行高速公路除雪任务时,可行驶专用车道。
6 总结评估
(1)全面建立和完善除雪防滑资料,建立健全并制定除雪防滑方案和重点路段档案,收集降雪时段、路段特点,积累数据,总结规律,用于指导除雪防滑工作;
(2)做好除雪防滑机具的维修保养、检修、调试、以及机械配件、融雪防滑物资和专项资金的储备工作;
(3)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除雪防滑应急预案,奖惩有关人员。
7 培训及演练
积极组织高速公路除雪防滑操作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增强全员除雪防滑意识,提高除雪防滑工作能力,确保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反应、科学高效,保障高速公路雪天尽快开通及车辆的安全通行。
8 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一般三年修订一次。当出现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重大调整,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等情形时,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