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除雪防滑应急预案(2016-7-11)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分级
本预案按照高速公路雪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省局领导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
4.1.1 一级响应
暴风雪能见度小于50M;路面积雪厚度达5CM 以上;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雪情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且涉及两个以上设区市的。
4.1.2 二级响应
大雪≥5.0CM,能见度小于100M 大于50M;路面积雪厚度达5CM 时。
4.1.3 三级响应
中雪2.5-5.0CM,能见度小于200M 大于100M;路面积雪厚度达5CM 以下2.0CM 以上。
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分级响应
4.2.1 一级响应程序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由省局领导组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省局领导组组长视情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2.2 二级响应程序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省局领导组视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有关副组长、成员及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现场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2.3 三级响应程序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省局领导组视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密切跟踪雪情进展情况,必要时由省局领导组成员或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现场指挥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当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无法控制事态发展或无法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能导致雪情影响范围跨设区市的,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根据雪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请求省局领导组给予支援。
4.3 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启动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设立相应的应急值班室,应急值班人员在应急响应解除前,应当实行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与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雪情信息,传达应急管理机构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4.3.1 下雪期间,必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不断监视雪情,及时调整除雪防滑方案,力争雪天高速公路尽早具备开通条件。
4.3.2 坚持以机械除雪为主,人工除雪为辅的原则,以雪为令,随下随清、雪下即除、以清新雪、浮雪为主。
4.3.3 除雪顺序:下雪中先清理主车道,保障车辆能够行驶,雪停后先清理超车道,后左侧主车道,再外侧主车道和硬路肩。
4.3.4 机械除雪时应注意机械行驶方向与路线行车方向一致,雪铲方向偏向硬路肩;行驶速度控制在30—50KM/H,当方向不利而飞雪影响司机视线时,可适当减速;除雪作业时,铲刃尽量贴近路面而又不要紧压路面,以防铲刃的过度磨损,对于压实雪或薄冰,可直接压铲刮除(不能清除的可撒融雪剂),同时要尽量避免损坏道钉,并不留雪埝。
4.3.5 对机械除至硬路肩处(尤其是弯道超高段)的积雪,要用抛雪机或组织人工尽快清除,以免积雪融化后雪水流至路面,影响行车安全。
4.3.6 收费站广场、车道和服务区积雪,收费和经营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力清扫,确保干净。
4.3.7 除雪防滑作业时,要尽可能保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不发生堵塞交通现象。
4.3.8 撒布融雪剂或防滑料时,不论采用机械还是人工方式撒布,要力求均匀;融雪剂不宜过量,以免损伤、损坏绿化苗木、交通设施以及路面。
4.3.9 要注意科学合理组织,充分运用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效益。除雪防滑作业完成后,要达到路面没有残雪、露出标线,硬路肩不留积雪,路况恢复雪前状态。
4.4 应急处置
4.4.1 应急处置程序
接到雪情报告后,省局领导组根据雪情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指导协助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高速公路除雪工作根据降雪量的大小分为暴风雪、大雪、中雪和小雪四个工作等级。各有关单位得到雪情报告后要做好记录,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1)暴风雪(大于5.0CM 能见度小于50M)和大雪(5.0CM,能见度小于100M 大于50M):以清雪为主,辅以融雪。路面积雪厚度达5cm 以上时,要全力组织机械进行循环清雪,有条件时可以考虑2 台车辆成梯队同向同时作业,以期取得较好效果。清雪过后要撒布融雪剂、并在重点路段撒布防滑料。
(2)中雪(2.5—5.0CM,能见度小于200M 大于100M):清雪和融雪相结合。当路面积雪达2.0CM 时,即要出动机械进行不间断循环清雪,当天气预报有中到大雪时,应同时紧跟清雪机械撒布融雪剂、在重点路段撒布防滑料,以利于压实后的冰雪融解、清理和防止路面结冰、车辆滑移。除雪防滑工作要连续进行,一般不允许路面积雪厚度达到5CM 以上。
(3)小雪(1—2.5CM,能见度200M 以上):要以融雪为主。由于厚度薄,不利于机械清雪,可利用融雪剂撒布机循环作业撒布融雪剂,尤其是桥面、背阴、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防止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小雪天气,一般白天气温和地温较高,车轮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热量及尾气排放的热量就可以使薄雪基本融化,对行车妨碍不大;夜晚温度低、车流量小,可根据需要适当在一些重点路段撒布融雪剂、防滑料,防止路面结冰、车辆滑移。小雪要在当日内完成除雪防滑工作。
4.4.2 应急处置要求
(1)巡路制度:健全雪天24 小时昼夜巡路制度,随时掌握所辖高速公路沿线雪情及路面积雪、结冰情况,及时采取除雪防滑措施。
(2)报告制度:及时收听收看、记录气象预报,做好雪情信息上报。一旦雪情发生,要在1 小时内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路线名称、桩号位置、雪情大小、路面积雪和结冰情况、车辆通行情况、应对措施及采取的办法、存在的问题等;同时每2 小时报告一次雪情有关变化情况。
(3)应急联动:各单位要在立足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以及交警部门、气象部门、相邻路段管理单位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4)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考核,确实落实除雪防滑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于擅离职守、工作松懈、贻误时机或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