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评标办法
一、合理低价法
合理低价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其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与信用得分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价得分满分100分。
投标人的信用得分根据省厅信用评价有关规定计算,具体的标准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最终最高投标限价
最终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应从0.5%(含)~3%(含)中,按照步长0.5%,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高于最终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不参与后续计算。
(二)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三)理论成本价
理论成本价=[最终最高投标限价×50%+评标价算术平均值×50%]×0.85
当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再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的,不再参与后续计算。
(四)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以下三种方法,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在开标现场按标段随机抽取一种。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
评标基准价=[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加权系数+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加权系数)]×评标基准价系数
式中:加权系数是从0.3、0.35、0.4中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是从0.96(含)~0.99(含)中,按照步长0.01随机抽取,均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在开标现场进行。
有效评标价指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含)范围内的评标价。当有效评标价数量大于5时,可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值,再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
评标基准价=B×(1-K)
式中:K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从0.5%(含)与3%(含)之间,按照步长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B值是按以下方式计算所得:将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含)范围内的评标价,从高到低划分为5个等差报价区间,对各区间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高评标价不参与区间计算),然后再将各区间的算术平均值(非零)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值计算,所得数值即为B值。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1)评标价平均值确定:
在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最高投标限价(含)范围内的评标价,由投标人代表按以下原则随机抽取相应数量(四舍五入取整)投标人的评标价,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1)有效投标人数量在10(含)以内时,随机抽取50%数量,但不小于3个;
(2)有效投标人数量在10~20(含)时,随机抽取40%数量,但不小于6个;
(3)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20时,随机抽取30%数量,但不小于9个。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1-K)
式中:K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从0.5%(含)~3%(含)中,按照步长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五)评标价得分
评标价得分=100-100×E×│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式中:E是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有效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E取1~2;当有效评标价≤评标基准价时,E取0.5~1。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注:试验检测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