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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评标办法

发表时间:2018/04/13 00:00:00  浏览次数: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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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公路工程招标随机开标法

招标人将项目标段分类分组进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按类设定强制性资格条件,投标人按要求对所投标段类别或标段组内的所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所投标段。

一、同类别标段组中标段数量应为23个。标段组为1个时,按1个标段类别招标;标段组为2个以上时,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现场,将同类别标段进行随机分配标段组。

二、标段分组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类别工程项目投标人采用随机方式平均分配到该类别工程各个标段组中。

三、投标阶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组内所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并报价。未对组内所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四、开标时,在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段。随机抽取宜采用专门设备,由现场公证人员或项目监督人员负责抽取。

五、严格执行关联投标人投标回避制度。同类工程的关联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本类工程标段分组数时,不得参与同一组的投标;多于分组数时,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多于标段数时,应合理取舍。

六、随机开标的相应要求应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细化载明。

七、未予开标的投标文件应现场退还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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