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站,本站为您提供精彩的服务。
Baidu
站内搜索

微表处-路面预防性养护

发表时间:2016/06/12 00:00:00  浏览次数:9231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3 施工
3.1 一般规定
3.1.1 微表处施工前,施工单位(承包商)必须提供详实的混合料设计报告。微表处工程应由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实验室进行验证性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施工。
3.1.2 微表处必须采用专用机械施工。微表处摊铺机,拌和箱必须为大功率双轴强制搅拌式,摊铺槽必须带有两排布料器,摊铺机必须具有精确计量系统并可记录或显示矿料、乳化沥青等的用量,当采用微表处修补车辙时还必须配有专用的V 字形车辙摊铺槽。
3.1.3 微表处施工的气候条件应满足:
(1)施工、养生期内的气温应高于10℃;
(2)不得在雨天施工。施工中遇雨或者施工后混合料尚未成型就遇雨时,应在雨后将无法正常成型的材料铲除;
3.1.4 严禁在过湿或积水的路面上进行微表处施工。
3.1.5 微表处用于路面养护工程时,施工现场的交通控制应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的要求进行,保障养护作业安全。
3.2 对原路面的要求
3.2.1 微表处施工前,原路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原路面必须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原路面整体结构强度不足的,不应采用微表处;原路面局部结构强度不足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补强。
(2)原路面15mm 以下的车辙可直接进行微表处罩面;深度15mm~25mm的车辙应首先进行微表处车辙填充,然后再进行微表处罩面,也可采用双层微表处;深度25mm~40mm 的车辙应首先采用多层微表处车辙填充;深度40mm 以上的车辙,不宜采用微表处车辙填充处理。
(3)原路面宽度大于5mm 的裂缝应进行灌缝处理。
(4)原路面局部破损(如坑槽、松散等)应彻底挖补。
(5)原路面的拥包等隆起型病害应事先进行处理。
3.3 施工准备
3.3.1 微表处施工前,应对原路面进行检查,确认原路面满足附录B.3.2.1 的要求。
3.3.2 原路面为沥青路面时,一般不需喷洒粘层油。原路面为非沥青路面,宜预先喷洒粘层油。用于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的下封层时,应首先在半刚性基层上喷洒透层油。
3.3.3 有监理在场的情况下,对材料进行施工前的检查:
(1)施工用的乳化沥青、矿料、水、填料等应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2)粗集料中的超粒径颗粒必须筛除。
(3)以1%的含水量间隔,参照T0331 中细集料紧装密度的测试方法,检测矿料在含水量0%~7%情况下的单位体积干矿料重量,得出矿料的“含水量—单位体积干矿料重量”的关系曲线,用于摊铺车设定。
(4)测定矿料含水量。
3.3.4 有监理在场的情况下,对施工机具进行施工前检查和标定:
(1)各种施工机械和辅助工具均应备齐,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摊铺车在以下情况下必须进行标定:
a.新机器第一次使用时;
b.机器每年的第一次使用时;
c.新工程开工前;
d.原材料改变和配比发生较大变化时。摊铺车标定的方法按该车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3.3.5 有监理在场的情况下,通过摊铺车的标定,得出摊铺车各料门开度或泵的设定等与各材料出料量的关系曲线,出具标定报告。
3.3.6 矿料掺配不宜采用装载机进行,而应选用具有储料、计量和掺配功能的配料设备完成。
3.4 铺筑试验段
3.4.1 微表处正式施工前,应选择合适路段摊铺试验段。试验段长度不小于200m。
3.4.2 通过试验段的摊铺,确定施工工艺。
3.4.3 根据试验段的摊铺情况,在设计配合比的基础上做小范围调整,确定施工配合比。施工配合比的油石比不应超出设计油石比(+0.3%,-0.2%)的范围;施工配合比的矿料级配不应超出附表B.3.4.3 规定的相应级配类型的各筛孔通过率上下限,且以矿料设计级配为基准,施工配合比的矿料级配中各筛孔通过率不应超过附表B.3.4.3 规定的允许波动范围。施工配合比的油石比或者矿料级配的调整幅度超出上述规定时,必须重新进行混合料设计。



3.4.4 通过试验段得出的施工配合比和确定的施工工艺经监理或者业主认可后,作为正式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不允许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应得到监理或者业主认可。
3.5 施工
3.5.1 微表处应按下列程序施工:
(1)彻底清除原路面的泥土、杂物等;
(2)施划导线,以保证摊铺车顺直行驶。有路缘石、车道线等作为参照物的,可不施划导线。
(3)摊铺车摊铺稀浆混合料;
(4)手工修复局部施工缺陷;
(5)初期养护;
(6)开放交通。
3.5.2 根据施工路段的路幅宽度,调整摊铺槽宽度,应尽量减少纵向接缝数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宜使纵向接缝位于车道线附近。
3.5.3 将符合要求的各种材料装入摊铺车内。
3.5.4 将装好料的摊铺车开至施工起点,对准控制线,放下摊铺槽,调整摊铺槽使其周边与原路面贴紧。
3.5.5 按生产配合比和现场矿料含水量情况,依次或同时按配比输出矿料、填料、水、添加剂和乳液,进行拌和。
3.5.6 拌好的混合料流入摊铺槽并分布于摊铺槽适量时,开动摊铺车匀速前进,需要时可打开摊铺车下边的喷水管,喷水湿润路面。
3.5.7 摊铺速度以保持混合料摊铺量与搅拌量基本一致。微表处施工时保持摊铺槽中混合料的体积为摊铺槽容积的1/2 左右。
3.5.8 稀浆混合料摊铺后的局部缺陷,应及时使用橡胶耙等工具进行人工找平。找平的重点是:个别超粒径粗集料产生的纵向刮痕,横、纵向接缝等。
3.5.9 当摊铺车内任何一种材料快用完时,应立即关闭所有输送材料的控制开关,让搅拌器中的混合料搅拌完,并送入摊铺槽摊铺完后,摊铺车停止前进,提起摊铺槽,将摊铺车移出摊铺点,清洗摊铺槽。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废弃物。
3.5.10 采用双层摊铺或者微表处车辙填充后再做微表处罩面时,首先摊铺的一层应至少在行车作用下成型24 h,确认已经成型后方可在上面再进行第二层摊铺。当采用压路机碾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缩短第一层的成型时间。
3.5.11 微表处车辙填充时,应调整摊铺厚度,使填充层横断面的中部隆起3~5mm,形成冠状﹙附图B.3.5.11﹚,以考虑行车压密作用。


附图B.3.5.11 微表处车辙摊铺应适当高出原路面
3.5.12 当改性乳化沥青蒸发残留物含量和矿料含水量发生变化时,必须调整摊铺车的设定,确认材料配比符合设计配比后才可继续施工。
3.5.13 初期养护:
(1)稀浆混合料铺筑后,在开放交通前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
(2)微表处混合料摊铺后一般不需要压路机碾压。在用于硬路肩、停车场等缺少或者没有行车碾压的场合时,或者为了满足某些特殊需要,可使用6~10 t轮胎压路机对已破乳并初步成型的稀浆混合料进行碾压。
(3)混合料能够满足开放交通的要求后应尽快开放交通。

版权所有:路之道 | 技术支持:卓老师建站 | 网站管理 | 微信平台 | 阿里 | 搜狗 | 投诉与建议 | E-mail | 注册简道云 | QQ88253823

ICP备案编号:晋ICP160027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