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定额中那些需乘系数的汇总
一、土建工程
1、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2、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8、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9、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均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10、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1、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坡堤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2、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3、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14、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5、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16、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7、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18、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9、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20、坡度大于等于1/4(26°34′)的斜板屋面,混凝土浇捣人工乘以系数1.25。
21、坡度大于1/4(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1.25。
2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23、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定额子目中模板人工乘以1.2系数;模板用量及钢筋支撑乘以1.5系数。
24、坡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4(26°34′)时,套相应的定额子目但子目中人工乘以1.15系数,模板用量及钢支撑乘以1.30的系数。
25、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26、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27、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柱、梁中有一项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6系数,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1.04系数。
28、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0.9系数。
29、本定额是按一类厂房为准编制的,二类厂房定额乘以1.14系数。厂房分类如下:
一类是指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
二类是指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二、装饰工程
1、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2、地面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3、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及弧形点缀镶贴,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0,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4、墙面本章定额中的镶贴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打底抹灰,打底抹灰按一般抹灰子目执行。但人工乘0.7系数。
5、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6、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弧形木龙骨基层按相应子目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7、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8、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未做钢筋网时,应扣除钢筋含量,人工乘0.9系数。
9、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10、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面砖镶贴子目用于镶贴柱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11、天棚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12、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阳台上表面的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楼地面的相应定额子目。
13、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亦乘以系数1.20。
14、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及螺旋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15、天棚顶面刮防瓷、刷乳胶漆、喷涂等,套相应子目后,其人工乘以1.10系数。
16、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17、家具类不分家具功能名称,只按家具结构部位分别按台面、侧面、层板、抽屉、柜门、底板、顶板、背板套用相应定额,凡无定额子目可套的部位,均套侧面板相应子目。饰面板层数如与定额不同可按实际层数调整,饰面板减少一层,人工乘以0.75系数,未贴饰面板,人工费乘以0.5系数。
18、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9、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0、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1、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2、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3、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1、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2、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8、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9、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均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10、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1、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坡堤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12、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3、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14、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5、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16、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7、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
18、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9、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20、坡度大于等于1/4(26°34′)的斜板屋面,混凝土浇捣人工乘以系数1.25。
21、坡度大于1/4(26°°34′)的斜板屋面,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1.25。
22、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其他不变。
23、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定额子目中模板人工乘以1.2系数;模板用量及钢筋支撑乘以1.5系数。
24、坡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4(26°34′)时,套相应的定额子目但子目中人工乘以1.15系数,模板用量及钢支撑乘以1.30的系数。
25、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
26、架空运输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超过3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27、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柱、梁中有一项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0.96系数,如楼板也为现浇混凝土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以1.04系数。
28、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0.9系数。
29、本定额是按一类厂房为准编制的,二类厂房定额乘以1.14系数。厂房分类如下:
一类是指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
二类是指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
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墙面、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及以上者,即为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
二、装饰工程
1、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2、地面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3、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及弧形点缀镶贴,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0,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4、墙面本章定额中的镶贴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打底抹灰,打底抹灰按一般抹灰子目执行。但人工乘0.7系数。
5、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6、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弧形木龙骨基层按相应子目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7、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8、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未做钢筋网时,应扣除钢筋含量,人工乘0.9系数。
9、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10、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面砖镶贴子目用于镶贴柱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11、天棚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12、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阳台上表面的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楼地面的相应定额子目。
13、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亦乘以系数1.20。
14、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及螺旋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15、天棚顶面刮防瓷、刷乳胶漆、喷涂等,套相应子目后,其人工乘以1.10系数。
16、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17、家具类不分家具功能名称,只按家具结构部位分别按台面、侧面、层板、抽屉、柜门、底板、顶板、背板套用相应定额,凡无定额子目可套的部位,均套侧面板相应子目。饰面板层数如与定额不同可按实际层数调整,饰面板减少一层,人工乘以0.75系数,未贴饰面板,人工费乘以0.5系数。
18、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9、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0、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1、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2、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23、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