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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一般规定

发表时间:2016/05/30 00:00:00  浏览次数: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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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6.1 —般规定
6.1.1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考虑养护作业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和周期、交通量、 经济效益等因素,控制区内交通标志的布设必须合理、前后协调,起到引导车流平稳变 化的作用。
6.1.2养护作业控制区两侧应差异化布设安全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道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非 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并宜布设警示频闪灯。八车道及以上公路,在 非封闭车道一侧的警告区尚应增设限速标志。
2路肩养护作业时,在封闭路肩一侧的警告区应布设施工标志和限速标志,在另 一侧仅在警告区起点布设施:r.标志。
6.1.3同一行车方向不同断面同时进行养护作业吋,相邻两个工作区净距不宜小于5kni。
1.4封闭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与被借闬车道上的养护作业控制区净距不宜小于10kmD
6.1.5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出、入口,并宜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 游过渡区内。当工程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人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并配备交通 引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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